新聞: 2024.04.29
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銀行職員及一名中介人,控告他們受賄和行賄,涉及賄款共13000元,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。兩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,承認了他們的罪行。
根據法庭文件顯示,這名前銀行職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,收受了中介人提供的賄款,以便在銀行內部幫助客戶加快開戶手續。而中介人則是負責聯繫客戶和協助處理賄款事宜。
兩人的行為被揭發後,引起了廉署的調查。廉政公署發言人表示,貪污行為嚴重損害了銀行業的聲譽,也損害了香港的商業環境。廉署將堅決打擊貪污行為,維護香港的清廉形象。
目前,這名前銀行職員和中介人都已承認了自己的罪行,並等待法庭的判決。根據香港法律,貪污和行賄罪行都將受到嚴厲懲罰,可能面臨長期監禁和高額罰款。
此案再次凸顯了金融行業存在的監管漏洞和風險。有關部門應該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力度,建立更加嚴格的內部控制機制,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